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个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即问即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9-26
实施时间: 2023-9-2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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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题1】《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年1号,以下简称“1号通告”)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生的股权转让还要申报纳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按照规定需要申报纳税。1号通告一方面是向公众提醒股权转让需要申报纳税,一方面是向公众告知税务、市场监督两个部门将实现个人股权转让数据信息互通,进一步优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化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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