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诺基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05]2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5-2-2
实施时间: 2005-2-2
失效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消费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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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切诺基牌系列小汽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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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9]1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2-25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