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9-19
实施时间: 2023-10-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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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35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0月1日起,黑龙江省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从事 “牲畜屠宰”“禽类屠宰”和“羽毛(绒)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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