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9-28
实施时间: 2023-9-28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完善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规则,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结合监管实践,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进行修订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xkjs@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会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