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综合信息上报和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05]9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5-3-12
实施时间: 2005-3-1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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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宣传工作,规范行业综合信息上报和管理使用,促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工作互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综合信息上报和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方协会高度重视行业综合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为加强行业宣传提供丰富的信息材料。各地方协会在上报综合信息材料时,有关书面材料和资料请寄中注协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发送至office@。
  二OO五年三月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综合信息上报和管理使用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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