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市监规[2023]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8-29
实施时间: 2023-8-29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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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冀市监规〔2023〕 号)规定,结合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省局对《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同时研究编制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已经8月29日省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冀市监规〔202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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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