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会[2023]5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3-3-7
实施时间: 2023-3-7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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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度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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