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23]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5-30
实施时间: 2023-5-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6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县(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省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规定,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对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2023年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江苏省2023年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xls
  江苏省财政厅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江苏省2023年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