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江苏省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23]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3-5-31
实施时间: 2023-5-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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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江苏省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xls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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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