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23]3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6-9
实施时间: 2023-6-9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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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
  (一)2023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执行。
  (二)申报人员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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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doc    
附件2:江苏省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附件3: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