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402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厦税函[2021]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3-23
实施时间: 2021-3-23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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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共厦门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近接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惠台青创政策的建议》(第20214024号)。对文中所提涉税开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将有关政策与提案联系人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会办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附件1第六条、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该台胞人员在境内服务发生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其增值税身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商品房的租金收入按照5%的税率简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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