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2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厦税函[2021]3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3-26
实施时间: 2021-3-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近接由贵局主办、我局协办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建议》(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23号),现将我局关于涉税方面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收政策明晰问题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之一,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第十八条指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清理废除各种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