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05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厦税函[2023]2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11
实施时间: 2023-4-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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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厦门市教育局:
  近接由贵局主办、我局协办的《关于提升产业学院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055号),我局对提案中涉税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讨,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为推动产业学院建设等职业教育发展,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投资,国家已出台了有关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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