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医保发[2023]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11
实施时间: 2023-9-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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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设区市税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筹资标准和集中征缴期
  (一)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根据医保发〔2023〕24号文件要求,2023年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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