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W22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4-27
实施时间: 2023-4-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王景伟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降低部分房屋交易税释放消费需求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1: 客观评估房屋增值额度盘活二手房市场”
  在商品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主要区分增量房和存量房业务,增量房一般指新房或一手房,多数以增值税发票金额直接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一般不涉及计税价格评估问题。增量房再次交易即为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目前主要采取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对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征税,防范存量房交易税收风险,不仅是税法赋予税务部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