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操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市监发[2023]5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7-17
实施时间: 2023-7-17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工作,市局制定了《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操作实施意见(试行)》,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虚假市场主体登记严重损害市场主体和公民的合法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撤销虚假登记(备案)申请表及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