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医保办[2023]7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1
实施时间: 2023-9-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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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现就做好全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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