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 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部联通装[2023]14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 海关总署 交通运输部
发文时间: 2023-8-25
实施时间: 2023-8-25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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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商务、能源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现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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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