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的温馨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9-4
实施时间: 2023-9-4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13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人: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残联制发的《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9月底前。请您于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您已申报缴纳或不属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人的请忽略此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9月4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