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公告2023年第4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发文时间: 2023-8-28
实施时间: 2024-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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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继续鼓励创业创新,现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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