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8-29
实施时间: 2023-9-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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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和优化缴费服务,切实维护参保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3年9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深圳)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
  一、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
  二、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缴费人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直接签订电子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签订纸质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由税务机关及时录入系统。
  三、缴费人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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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