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8-30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