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8-30
实施时间: 2023-9-1
失效时间: 2026-8-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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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提升市场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在广州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发票范围
  有奖发票的范围,是广州市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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