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发[202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8-25
实施时间: 2023-8-25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天津监管局、上海监管局、深圳监管局,各货币经纪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境内外金融信息服务商:
  为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提供数据服务,鼓励数据依法合理利用,确保数据安全,提升市场信息透明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数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货币经纪公司提供数据标准.doc    
附件2:货币经纪公司可提供数据服务的机构名单.xls    
附件3-1:货币经纪公司提供数据服务协议框架(金融基础设施版).doc    
附件3-2:货币经纪公司提供数据服务协议框架(金融信息服务商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