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8-28
实施时间: 2023-10-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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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现就青岛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申请减免受灾期间及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土地及其建筑物、构筑物损毁无法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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