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人社规[2021]1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1-25
实施时间: 2022-1-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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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
  自治区级统筹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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