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接续落实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3-3
实施时间: 2023-3-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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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林区、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13号)安排,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新需求和我省工作实际,在年初推出第一批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基础上,现就接续落实第二批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诉求响应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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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全省税务系统落实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接续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