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落实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税发[2020]6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2-22
实施时间: 2020-12-2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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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按照《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税务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安徽省落实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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