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25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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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1号)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稳妥有序划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上述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二、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上述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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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