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税发[2021]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4-16
实施时间: 2021-4-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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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税总发〔2021〕2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站位,准确把握《意见》的重大意义
  《意见》立足于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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