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做到”“十严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税发[2022]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20
实施时间: 2022-5-2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 更好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 现结合安徽税收工作实际,将安徽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做到” “十严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做到”
  聚焦市场主体办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