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修改《安徽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公告02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5-18
实施时间: 2021-5-18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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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确保政策制度统一,促进我省机动车车船税的征收管理,现决定对《安徽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 “为加强我省机动车车船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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