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黔财税[2022]2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28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7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黔财税〔2020〕33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31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1.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
  2.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3.贵州省慈善总会
  4.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5.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