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市监经[2023]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统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7-24
实施时间: 2023-7-24
失效时间: 2026-7-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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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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