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3]730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8-10
实施时间: 2023-8-10
失效时间: 2025-11-18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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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指数基金产品开发业务,提高指数基金开发效率,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1年1月2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深证上〔2021〕7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10日

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修订说明.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会[2025]431号
发文时间:2025-11-19
实施时间: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