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3]704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8-4
实施时间: 2023-9-4
失效时间: 2023-12-14
法规类型: 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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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
  本指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本所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同时废止。本所此前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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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修订说明.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3]1146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3-12-15
实施时间: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