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3]133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8-10
实施时间: 2023-8-10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指数和指数产品对投资者需求以及国家战略的响应速度,丰富优质产品供给、激发资本市场活力,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以下简称《指数基金开发指引》)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非宽基股票指数产品开发所需的指数发布时间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指数基金开发指引》第四条修改为:“基金管理人拟开发指数基金并在本所上市交易,其标的指数为非宽基股票指数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8月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