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社会[2023]107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教育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23-7-30
实施时间: 2023-7-3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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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以下事项认真贯彻实施。
  一、抓紧调整实施标准。各地要对照《国家标准2023》,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标准。各地区实施标准要于今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调整论证评估。各地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于超出国家标准的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对象及增加服务内容等事项,要切实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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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