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23-8-2
实施时间: 2023-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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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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