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市监规[2021]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1-8
实施时间: 2021-1-20
失效时间: 2024-1-19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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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和商务往来便利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部署要求,推进本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使用,确保电子印章使用合法、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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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续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市监规[2024]3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2024-1-11
实施时间:202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