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调整和明确“零关税”进口船舶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7-5
实施时间: 2023-7-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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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增强政策适配性,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商省财政厅、海南海事局、海口海关、海南省税务局等部门,现就优化调整和明确“零关税”进口船舶监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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