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3-7-31
实施时间: 2023-9-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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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性能指标未达到现有管制指标,但已达到下述指标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806100010、8806221011、8806229010、8806231011、8806239010、8806241011、8806249010、8806291011、8806299010、8806921011、8806929010、880693101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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