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发改开放[2023]13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厅 浙江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5-9
实施时间: 2023-5-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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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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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