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23]3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3-5-24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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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统筹层次,更好地保障参保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0号)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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