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会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2023年度会计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会职改办[2023]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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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号)要求,为确保2023年度全省会计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报人员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含已达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退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技人员)可申报参评会计高级职称。
  在职在岗,指申报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职且在该单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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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doc    
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doc    
湖南职称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