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23]4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7-25
实施时间: 2023-7-25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9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30号)的要求,我会将开展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出发点,从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出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协会执业质量检查被查事务所名单.docx    
附件2: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质量检查自查报告(模板).docx    
附件3:需自查上报的其他相关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