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统一按年缴费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人社通告[2023]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7-14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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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关于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0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缴费方式统一为按年缴费。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我市城乡居保缴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全省城乡居保缴费方式统一为按年缴费
  按粤人社规〔2023〕10号文规定,各市原实行按月、按季缴费方式的,统一为按年缴费,原按月、按季的缴费档次标准统一换算成按年的标准。
  我市落实统一按年缴费后,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费用,统一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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