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京人社发[202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7-25
实施时间: 2023-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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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确保本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现就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二、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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