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发文文号: 发改就业[2023]10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上述未列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23-7-20
实施时间: 2023-7-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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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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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