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7-20
实施时间: 2023-7-20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协调发展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努力推动形成各区域各领域欣欣向荣、全面发展的景象。为深入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促进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协同配合、均衡一体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一、支持区域协同发展税费优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pdf    
2.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文件目录.pdf